西安私家调查: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 在涉及到离婚的时候,双方最关注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这涉及到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孩子未来成长教育等许多方面的因素。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归谁?这是每个关心孩子未来成长的父母都会考虑的问题。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诉宁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  一是孩子的年龄;  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  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  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  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  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  二、法律依据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补充说明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西安市出轨调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西安婚外情调查取证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三、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夫妻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抚养费标准  以上便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的内容,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父母的义务。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诉宁网网站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