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调查:处理同居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处理同居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由于男女在结婚前会选择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所以也就产生了解除同居关系的纠纷,但也有是因为有配偶而与他人非法同居的行为存在。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处理同居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如何认定同居关系?同居纠纷的财产怎么分割?接下来由诉宁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处理同居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修正后的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规定。在适用这一禁止性规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恋则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属于婚姻法禁止的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的区别。重婚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如何认定同居关系  1、双方不构成配偶关系,不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成为配偶西安外遇调查取证关系,这是与结婚的本质区别。  2、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专有的除外。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形成一种准婚姻关系,也可谓是一种合伙关系,按合伙的法律规定,合伙所得应为双方共同共有。当然,下列财产应属个人财产:一方同居前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3、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这是双方能够走到一起的一种保证,也是能够继续生活下去的物质保障。  4、双方无继承关系。一方死亡后,不能继承遗产,只能按相互扶助关系处理,分得适当的遗产。对于抚恤金方面,鉴于其与死者有这种关系,也可适当得到一些抚恤金,以慰藉其伤痛。  三、同居纠纷的财产怎么分割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以上是诉宁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处理同居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处理同居纠纷的注意是道德方面的出轨,还是涉及到刑法规定的重婚罪,对此需要承担的法律结果是不同的西安侦探公司。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诉宁网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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